住建行业建筑工人
★职业工种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实施细则》,先期开展22个职业工种的培训、评价,待住建部公布其它工种职业技能标准后,结合我省行业需求,相应增加工种。
★技能等级
建筑工人培训实行分级实施,各职业(工种)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等级。
★培训内容
包含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工种)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三部分。
★评价管理
按照理论、职业(工种)实际操作技能递进式参加评价,通过理论评价的人员才能进行实操评价。
★培测流程
①申报:由企业统一组织或个人独立报名,实行网上申报、审查、备案。我校培训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和实名身份验证,并在组织培训前将培训计划报当地市州住建局备案。
②培训:安全生产知识和理论知识采取集中面授、网络学习、自学等方式进行;操作技能培训采取基地式集中面授方式进行。培训学时应达到相应工种等级技能评价标准的课时要求,其中集中面授时间不少于16个学时。我校培训办公室将培训结果和评价计划报武汉市住建局主管部门审核。
③评价:安全生产知识和理论知识评价采取闭卷模式;实际操作技能评价在我校实训场地或施工现场等场所组织,评价试题由督导员现场从题库中抽取,评价时间60分钟。考评员负责评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评价分数现场告知参加评价的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职业(工种)理论知识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三个科目均合格视为通过评价。当批次测试不合格的,1年内可进行补考。
★证书管理
评价合格的人员进行成绩审核后报省建设发展中心备案,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分配培训合格证书编号,生成全国统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培训合格证书。电子培训合格证书上设有二维码、查询网址,持证人姓名、职业(工种)、等级等信息,企业和管理部门可扫描二维码或登录查询网址在线查询证书相关信息。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建筑工人具备相应技能水平的证明,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予以认可。不再发放纸质证书,需纸质证书的,由评价合格人员登陆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需加盖印章的可自行前往我校培训办公室盖印。
★工种目录
序号 | 职业(工种)名称 | 代码 |
1 | 砌筑工※(建筑瓦工、瓦工) | 010 |
2 | 钢筋工 ※ | 020 |
3 | 架子工 ※ | 030 |
4 | 混凝土工 ※ | 040 |
5 | 通风工 | 070 |
6 | 安装起重工(起重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 080 |
7 | 安装钳工 | 090 |
8 | 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 | 100 |
9 | 管道工(管工) | 110 |
10 | 弱电工 | 131 |
11 | 抹灰工 | 191 |
12 | 油漆工 | 192 |
13 | 镶贴工 | 193 |
14 | 涂裱工 | 194 |
15 | 装饰装修木工 | 195 |
16 | 幕墙安装工(建筑幕墙安装工) | 211 |
17 | 幕墙制作工 | 220 |
18 | 防水工 ※ | 230 |
19 | 木工 | 240 |
20 | 电焊工(焊工) | 270 |
21 | 测量放线工(测量工、工程测量员) | 300 |
22 | 金属工 | 380 |
注:
1.所列工种名称包括老标准、新标准、在编标准、职业分类大典及相关规定中出现的工种名称。
2.带※号的工种同时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也可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3.工种名称以职业技能标准为主。
★证书样式
★流程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