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从业人员

发布时间:2024-09-06 | 
来源:校办公室|
作者: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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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 2014] 16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城规[ 2019]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我院近期将严格按照《湖北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进行培训。

★报考条件

1.燃气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报名时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以网上申请时间的年龄为准);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燃气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4.全省燃气经营企业在岗从业人员,能出具有效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资料。

★考核岗位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企业总经理(总裁) ;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负责安全运行的副总经理(副总裁) ,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

3.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是指负责燃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事故抢险抢修的操作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站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

★报名方式

1.考核实行企业网上注册后统一报名 。企业负责报考人员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登录“湖北省燃气从业人员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点击“考试报名”专栏“添加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地填写报考人员报名表相关信息,并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承诺后,上传电子照片、身份证等资料原件扫描件,自主选择参加考核的地区。

2.网上报名成功后,由所属县(市)级燃气管理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由我校组织报考人员在考核前集中参加理论知识培训学习。

★培训内容、课时及教材

1.培训内容: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燃气经营企业管理、通用知识、燃气专业知识。

2.培训课时:按湖北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有关文件要求,必修课30学时为全脱产集中连续培训3天,且采用每天三次刷二代身份证识别打卡考勤。

3.培训教材:采用建工社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