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文件精神,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104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扎实推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2021〕112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我校(备案号:24170000004)决定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Photoshop图形图像处理、AUTOCAD建筑设计、新媒体运营、心理健康服务、运动健康与营养、BIM项目管理、办公软件应用、绩效薪酬管理。
二、考核对象
本着市场需要、考生自愿、促进就业的原则,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重点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
三、组织实施
1.我校于当批考核计划前15个工作日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并向社会发布。
2.考生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办理”事项报名、缴费等。
3.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时间、地点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一般只开展操作技能考核,实行百分制,60分(含)以上为合格。
4.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成绩由我校技能人才考评工作组在考核现场完成评分,7个工作日内公布。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考核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成绩复核,我校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设补考。
5.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外观为枣红色,内容栏目有“姓名、性别、文化程度、发证日期、证书编号、公民身份证、持证人参加了XXXX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成绩合格”信息,证书在照片一栏粘贴照片后加盖湖北省人社部门钢印,并在发证机关一栏加盖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红印。本证书是劳动者熟练掌握并应用某项实用职业技能的证明,表明持证人具备了从事某职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工作能力。证书可在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查询。
6.报名所需材料及收费标准、考核规范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我校职业技能评价工作人员。
四、联系我们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163251211、13397191211
认定地点:洪山区创意天地高层7号楼601室
武汉成均职业培训学校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