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设立依据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规定,我国的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考试介绍
考试科目 | 满分 | 题型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20分 | 客观题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00分 | 客观题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120分 | 主、客混合 |
★专业选择
专业方向 | 考试难度 | 报考热度 | 薪资待遇 |
建筑工程 | ★★★ | ★★★★★ | ★★★ |
市政工程 | ★★★★★ | ★★★★ | ★★★★★ |
机电工程 | ★★★★ | ★★★★ | ★★★★ |
水利工程 | ★★★★★ | ★★★ | ★★★★★ |
★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符合“考全科”报考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取得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即专业对照表以外的专业)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二)符合“免1科”或“免2科”报考条件
取得建筑施工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应科目:
1、符合“免1科”报考条件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2、符合“免2科”报考条件
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三)符合“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考“增报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增报专业”类别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学历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成人的正规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考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课程设置
班型 | 学时 | 培训特色 |
基础班 | 48-64课时 | 零基础导学;基础夯实;系统精讲 |
强化班 | 96-128课时 | 零基础导学;基础夯实;系统精讲;深度精讲 |
钻石班 | 128-156课时 | 零基础导学;基础夯实;系统精讲;重点强化;案例专题;模考解析;考前点睛 |
领学班 | 130-160课时 | 零基础导学;入门点播;共性案例;基础夯实;考点精讲;纯金考点领学;强化冲刺课;精华模考;考前点睛 |
无忧退费班 | 130-160课时 | 零基础导学;基础夯实;系统精讲;深度精讲;重点强化;模考解析;考前点睛 |
★继续教育
注册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分为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每个注册有效期内须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选修课各60学时;一般情况下必修课为线下培训(受疫情影响,可改为线上直播课程),计60学时,每天10个学时,共6天。
我校作为湖北省执业资格注册师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已举办多期培训班,欢迎建设行业广大持证人员来我校参加继续教育。